進駐申請

申請流程

申請應備文件

1. 進駐申請表

2. 進駐營運計劃書

3. 進駐產學合作計畫構想書

4. 同意審查聲明書

5. 保密聲明書

6.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7.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8.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費用

於正式立案時繳交審查費6000元。

 

進駐審查程序

  • 行政審查

          由本園區管理單位查核申請進駐資格及各項應備文件是否齊全,如有所缺漏,得通知申請進駐單位限期補件,待應備文件備妥後立案。

  • 專家書面審查

          進駐申請案由三位專家評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並提供書面審查報告予審議委員會作為審查參考資料。

  • 進駐審議會議

          進駐審查由審議委員會以專案審查型式進行,由申請人列席簡報說明。

  • 審查重點
  1. 主力技術或產品之創新性及市場經濟效益。
  2. 主力技術或產品之商品化時程及可行性,及可能影響成果之相關因素。
  3. 主力技術或產品之市場主導性及競爭性,及產品推廣策略。
  4. 營運計畫之可行性及可塑性。
  5. 與本校或附屬醫院之合作規畫。
  6. 經營團隊成員之企圖心、投入時間及成功機會。
  7. 申請單位之財務能力及管理規畫。
  8. 其他申請資料之綜合評估。
  • 複審申請

         進駐審查未通過者,得於收受通知後一個月內針對審查項目不足之處補充相關文件與資料後,提出複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