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符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推動方向,
1. 技術成熟已完成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接受補助1-2年即可成立新創公司者優先考慮
2. 具備完整創業團隊,含未來新創公司CEO/COO等關鍵商業化人
3. 已有可行商業模式及完善智財保護。
4. 已有潛在投資人提出投資方評估報告等佐證資料者,
補助金額及類別區分如下
1. 完整符合前述資格條件者,核給價創案,補助經費800萬至5,
2. 經科技部委員審查資格條件僅達成部分,
計畫申請所需文件及徵求公告
1. 計畫構想書(請依照附件1填寫,
2. 投資方評估報告(附件2) 下載
3.110年計畫徵求公告(附件3) 下載
4. 110年徵件說明會簡報(附件4) 下載
預定時程 |
項目 |
9月26日(六) |
個案構想書簡報檔截止收件 |
9月27日-9月30日 |
委員書面審查 |
10月1日-10月5日 |
通知獲選團隊,轉知委員建議給團隊修改構想書。 團隊至計畫平台填寫資料及上傳文件。 |
10月6日 |
函送紙本計畫構想書予科技部 |
有意願申請者,敬請先與事業處商品化規劃中心討論(吳經理/江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