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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
【計畫徵求】110年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即日起校內開始徵件,至110年7月7日截止收件
【計畫徵求】110年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即日起校內開始徵件,至110年7月7日截止收件
2021-06-22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有效連結大專校院研發能量及產業資源,鼓勵STEM領域與跨領域之學生及教研人員投入STEM領域研究,並加強建立女性友善學習研發環境,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研發人才,特推動本計畫。
- 申請及補助對象:公私立大專校院,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校申請以5案為限。
- 計畫主持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A.近三年曾參與或執行本部或各部會相關計畫(包含科技部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合作計畫或技術移轉案者。
B.具備近三年產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者。
C.計畫主持人資格限制:經本部核定高教深耕第二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不得為本計畫主持人。
- 參與計畫之學生,每案每年應至少八人,其中女學生至少二人。
- 每案每年應至少完成一案產業實務專題報告、產學合作計畫成果或論文發表,並應至少有一名女學生參與。
- 計畫研發成果獲得具體研發服務績效,合計達本部補助金額二分之一以上。
- 每一計畫主持人以申請一案為限。
- 領域類別(教育部學科分類編號):1.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05);2.資訊通訊科技(06);3.工程、製造及營建(07) (查詢網址:https://stats.moe.gov.tw/bcode/)
- 每一申請案須與一家以上之企業在STEM領域進行合作,並簽訂合作契約,計畫申請時需檢附與合作企業簽訂之書面合作契約(或合作備忘錄),上傳於線上申請系統。
- 計畫期程:學校辦理本計畫,執行期程至多三年,分年執行,每年自八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 計畫內容請詳見計畫申請須知(附件一)
- 經費補助原則:
每案每年最高全額補助新臺幣三百萬元為原則,
本部得就支持女性教研人員之教學研究與獎勵女學生之學習及鼓勵投入STEM領域就業輔導,
每案每年最高加碼補助一百萬元。
事項 |
日期 |
校內公告 |
即日起 |
校內徵件截止日 |
7月7日 |
校內審查 (若超過5案) |
7月8日~7月9日 |
公告校內初審結果 |
7月9日 |
主持人完成線上計畫書填報 |
7月9日~7月12日 |
主持人簽署送件相關資料
電子公文函報教育部 |
7月12日~7月16日 |
於7月7日前將STEM人才培育計畫申請書(附件三)、
5分鐘計畫簡報及相關附件PDF檔(產業合作契約等)寄送至yihua17@tmu.edu.tw信箱,
信件主旨註明STEM人才培育計畫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