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最新消息 計畫申請 【計畫徵求】111年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即日起校內開始徵件,至111/07/11(一)截止收件
【計畫徵求】111年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即日起校內開始徵件,至111/07/11(一)截止收件
2022-07-02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校內徵件開始,相關訊息提供如下: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有效連結大專校院研發能量及產業資源,鼓勵STEM領域與跨領域之學生及教研人員投入STEM領域研究,並加強建立女性友善學習研發環境,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研發人才,特推動本計畫。

 
一、申請、補助對象及計畫主持人應具備資格:
(一)申請及補助對象:公私立大專校院,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校申請以5案為限。
(二) 計畫主持人應備資格如下,擇一即可:
(1) 近 3 年曾參與或執行本部或各部會相關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合作計畫或技術移轉案。本部或各部會相關競爭型計畫及產學合作培育計畫,例如本部補助大學產業創新研發計畫、經濟部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科技部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等計畫。 
(2) 具備近 3 年產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者。
(三) 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至少 1 人為 STEM 領域
(四) 計畫主持人申請以 1 案為限。
(五) 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應為同校。
(六) 計畫主持人當年成果報告未通過者,須至次年方得申請。
(七) 向本部提出計畫申請時,學校應詳實確認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資格是否符合前述規定。
二、本計畫考核之量化成效
(1)參與計畫之學生,每案每年應至少八人,其中女學生至少二人;非 STEM 領域學生至少二人
(2)每案每年應至少完成一案產業實務專題報告、產學合作計畫成果或論文發表,並應至少有一名女學生參與。
(3)計畫研發成果獲得具體研發服務績效,合計達本部補助金額二分之一以上。
(4)學校及合作企業與高級中等學校合作辦理至少二場 STEM 領域相關教育合作交流活動或科研合作計畫案;參與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至少十人次。
三、申請作業:
(一)每一計畫主持人以申請一案為限。(但高教深耕第二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不得為計畫主持人。) 
(二)領域類別:1.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2.資通訊科技;3.工程、製造及營建
(三)每一申請案須與一家以上之企業在STEM領域進行合作,並簽訂合作契約,計畫申請時需檢附與合作企業簽訂之書面合作契約(或合作備忘錄),上傳於線上申請系統,申請時未能簽訂正式書面合作契約者,應於計畫核定後完成正式簽約。
四、計畫期程:學校辦理本計畫,執行期程至多三年,分年執行,每年自八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五、計畫內容請詳見計畫申請須知:(附件一-申請須知)(附件二-申請書)
六、經費補助原則
(一)經審查通過者,每案每年由學校主管機關最高全額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三百萬元,並得就支持女性教研人員及培育女學生之規劃及參與情形每案每年最高加碼補助一百萬元加碼補助經費應支用於支持女性教研人員之教學研究與獎勵女學生之學習及鼓勵投入 STEM 領域就業輔導。 
(二)本補助得編列業務費及人事費。 
(三)補助經費包括經常門及資本門。
七、校內徵件流程:

 
事項 日期
校內公告 即日起
校內徵件截止日 7月11日
校內審查 (若超過5案) 7月11日~7月15日
公告校內初審結果 7月18日
主持人完成線上計畫書填報 7月19日~7月22日
主持人簽署送件相關資料
電子公文函報教育部
7月19日~7月22日
八、校內投稿辦法7月11日前將STEM人才培育計畫申請書(附件三)、5分鐘計畫簡報及相關附件PDF檔(產業合作契約等)寄送至 ytc0813@tmu.edu.tw 信箱信件主旨註明STEM人才培育計畫投稿。
九、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計畫資料連結 : (附件一-申請須知)(附件二-申請書)
十、本案承辦人:產業鏈結中心 陳郁婷(#3 2010 / ytc0813@tm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