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最新消息 計畫申請 經濟部「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徵案
經濟部「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徵案
2024-12-12
經濟部「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徵案

敬致全校教師、研究員
經濟部「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之分包計畫將於114年1月2日開放受理,請參閱下表說明:
徵案主旨 經濟部技術處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執行「學研雙引擎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徵求「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由學校籌組專家團隊,鼓勵產業投入研發並協助廠商運用政府研發資源,提升企業研發能量及強化產業競爭力,促進在地產業升級轉型。
徵求期間 申請者請於114年1月10日(五)前將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表連同專案計畫書紙本各2(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之簽章及用印不得以掃瞄或影印方式提供,以A4規格紙張直式橫書(由左至右)製作編排頁碼,連同廠商證明文件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暨同意書等資料以橘色,非油性封面膠裝成冊,不需膠膜或上臘)送交事業處產鏈中心陳立明資深經理,彙整後函送計畫辦公室。
即日起~系統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3年01月31日(星期三)止
執行期間 計畫核定通過當月至當年度1130日。
計畫重點 (1)專案計畫應依本計畫所公告之各縣市之在地產業為範圍,標定協助之縣市及在地產業,未符合本計畫所公告範圍者,不予受理;每項專案計畫以協助1項在地產業為限,且參與之廠商數至少8()以上,至多不超過10家。
(2)專案計畫應由學校籌組專家團隊,人數應達參與廠商數之1/2以上。可跨校合作共同提案,惟須有主導之學校負責計畫推動相關事宜。
(3)年度專案計畫經費,每案以新台幣 7.2萬元之協助費用加 1.2萬元之推動費用乘以參與廠商數之總和為上限,本計畫將依據籌組之產學研合作委員會審查決議逕行核定專案經費。
(4)專案計畫經費,學校應視計畫內容進行規劃,包括人事、旅運、業務、材料、維護及管理等項目編列。其中人事費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專案計畫經費之45%管理費最高不可超過人事費的33%,業務費之雜項購置,單項金額不可超過新台幣1萬元。
申請人
資格
(1)協助單位:依法由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全國各公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
(2)參與專家: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於全國各大學校院現職之專任教師及專任研究員。
(3)在地產業:符合本計畫所公告之各縣市之在地產業之廠商且廠商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之企業
聯絡人 事業處陳立明資深經理(雙和校區分機15419)
金屬中心企劃推廣處專案組 楊小姐 電話:02-23918755分機118
附加檔案
1.114年度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申請注意事項 _草案_通知版.pdf
2.114年度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申請注意事項 _草案_通知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