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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公文轉知】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案,請貴校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
【公文轉知】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案,請貴校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
2022-08-31
檔 號: |
160 |
收發文號: |
1110012441 |
保存年限: |
永久 |
收發日期: |
111年08月26日 |
電子簽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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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稿文號: |
1111297713
*1111297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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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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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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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
林俞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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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77366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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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joanlin@mail.moe.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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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案,請貴校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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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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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1年8月25日智著字第11160011890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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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請參閱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首頁/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前開宣導資料請貴校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頁)專區,並適時更新及於學校辦理相關活動時多加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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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文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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