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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案申請流程    

2.國科會計畫研發成果需先進行研發成果登錄 國科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  STRIKE系統登錄步驟說明
   3.各國專利檢索系統可參考技轉中心網頁(快速連結)
   4.發明人如欲先申請美國專利臨時案(
Provisional patent
),請提出研究計畫成果自評檢核表(下載),並於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議提出備查。
   5.專利相關法規可參考
技轉中心網頁(快速連結)


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

  召開頻率: 約1.5~2個月 (實際開會日期請洽事業處公告, 或來電技轉中心 黃主任/賴經理-雙和分機15413/ 15412)

  相關規定可參考 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機構研發成果歸屬及管理運用辦法

專利費用補助

  依政府部會補助及研發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補助與否。

*新型專利校方一律不予補助
    
*專利申請-發明人皆需負擔一定比例之專利申請費用,相關規定可詳看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機構研發成果管理與運用施行細則 

收入分配比例

  依專利申請時填寫之「臺北醫學大學研發成果之費用分攤與收入分配協議書」內比例進行分配。